标题: 违规吃喝非小事 (您是本帖第10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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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吃喝被人民群众称为“舌尖上的腐败”,是“四风”问题中最容易发生、最容易败坏党的形象、最容易带坏社风民风的典型问题之一。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
有些党员干部认为,吃点喝点是人之常情,这本身在思想认识上就是错误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吃喝问题绝非小事,而是关系党的作风和形象的大问题。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一方面要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的基调,紧盯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严查违规接受宴请、超标准接待、酒驾醉驾背后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款吃喝等问题。另一方面要着眼铲除滋生违规吃喝问题的土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让党员干部真正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不越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坚决纠治“四风”,真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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