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驾校“沉疴”应有一剂强方 (您是本帖第9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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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驾驶证培训考试中遇到“黑教练”的学员表示,原本觉得到驾校学艺拿到驾照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还想着要把自己的身边认识的人介绍到驾校学车,但现在对驾校产生了极大的信任危机,生怕自己的介绍坑了身边人。
以上情况最后来说,受损的不只是学员,更是驾校的声誉和形象,究其根本原因,在于驾校教练的诚信缺失。而驾校教练“吃黑钱”、“变着法子跟学员要钱”等吃拿卡要的诚信缺失行为屡见不鲜,已成为群众深恶痛绝的“沉疴”。
对此,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规范驾校教练的行为,消除群众内心对于驾驶证考试“怕被坑”、“忍气吞声不敢说话”的恐惧感,重铸社会大众对驾校的信任。
一是驾校强化驾校教练的诚信教育。教练员是与学员直接接触的人员,他们的行为和态度对学员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师德建设在驾校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驾校应定期为教练员提供师德培训,强调教练员“诚信为本”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标准,营造驾校教练和学员之间相互信任的良好互动关系。
二是驾校要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费用收缴制度。首先,驾校要制定统一规范有效、公开透明的收费标准。其次驾校收费应指定具体相关工作人员,财务统一收支,不应将学员部分报名费的收取保管随意授权给驾校教练,造成后期出现相关矛盾纠纷后驾校在协商关系中“手腕不强硬”、“被教练牵着鼻子走”、“作为不够”等管理失灵的问题。
三是相关部门强化对驾校教练不诚信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相关部门要摒弃以往“坐等投诉再处理”的思想观念,主动作为,强化对驾校及驾校教练在招生、收费、培训等环节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并纠正驾校教练在驾校运营中“无权代理”、“越权代理”、“滥用代理权”等行为滋生的不诚信行为。同时要主动和驾校对接好驾校教练具体代理的相关事宜,督促驾校合理规范地放权给教练,让驾校做到“放权部分驾校同责”,并在学员报名时由驾校书面明示到位,避免驾校和学员之间因“表见代理”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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