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原创] 别拿“小官”不当干部 (您是本帖第42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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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报道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孔姓台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曹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集体资金8730万元,侵占集体资金8280万元。“1.7亿元”这笔巨资与“社区书记”这个“小官”形成强烈对比,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评论。
社区书记只是社区工作管理者,属于公职人员。通常来讲,他们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当然也不排除特殊情况。虽然他们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官”,可在民间和老百姓看来,他们就是领导,就是“官”,代表的就是政府的形象。他们与群众距离最近,接触最密切,与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他们的贪腐涉及面更广,影响更为恶劣。
我们常说“老虎”“苍蝇”一起打,但现实中,老百姓对于高层的腐败不一定看得到,他们平时感受最多的往往是身边的腐败,接触最多的就是基层这些“小官”。“小官”虽然级别不高,但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和资源,往往会在征地拆迁、集体财产、财政补贴等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打歪心思,这样的贪腐更加令人痛恨、难以容忍。
反腐路上,我们不能拿“小官”不当干部,反而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反腐的作用,重视老百姓的反映,倾听老百姓的心声,加大对“小官”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增强群众的反腐感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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