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儿指证父亲:他和小三住主卧 我和妈妈住次卧
“我是原被告的女儿我要证明我的父亲与吴某某非法同居不想要一个爸爸两个妈妈“法庭上18岁的女孩的一席话让人心惊,更让人心酸她说想要摆脱这个畸形的家
近日,厦门湖里区法院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原被告双方曾离婚后又复婚,男方与妻子、女儿及情人母子同住一个屋檐下长达6年。
下面,一起走进这个家庭
看看里面的故事
辅导英语的家教怀孕了
和男主人一起住进主卧
陈女士与王先生于2002年结婚同年生下女儿小小(化名)小小在法庭上陈述:
2010年她8岁时,父母为她请了一个家教吴某某,辅导她英语。起初也挺喜欢这个“吴老师”的,后来偶然撞见“吴老师”与父亲有亲密举动,再后来“吴老师”就怀孕了。
证据显示,2013年6月,陈女士和王先生离婚。同年7月,王先生与吴某某登记结婚,但两个月后两人离婚了。同年10月,王先生又和陈女士复婚。第二年,也就是2014年2月,王先生和吴某某的儿子出生了。
小小说,母亲难以单独抚养她,加上想给她一个完整的家,所以与父亲复婚了。但是万万没想到,后来吴某某会带着儿子上门,和父亲一起住在主卧,而母亲和她只能住在另一个房间。她说,她们几次扔衣服赶人,都没有成功,于是5个人就这样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6年。
男方否认婚内出轨称是闪婚
同意离婚支付补偿305万元
陈女士表示,丈夫的婚内出轨给她和女儿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创伤。直到今年5月,女儿已满18岁了,她决定离婚,带着女儿离开这个家。
“我父亲一直给我洗脑,让弟弟来抱我,说阿姨怎样怎样好。”小小说,“父亲这边的亲戚也都来劝说我们,甚至还说‘一家五口’是对的。”当法官询问她为何愿意出庭作证时,小小回答:“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不想要一个爸爸两个妈妈!”
不过,作为被告的王先生却不同意离婚,他表示想跟妻子女儿“好好过日子”。
王先生也不承认自己是婚内出轨,他说,他是和陈女士离婚后,通过别人介绍与吴某某闪婚的,后来吴某某生了孩子住到家里来,也是经过妻子陈女士同意的。
开庭结束后,法官又组织双方调解,王先生这才同意离婚。双方的财产问题主要涉及一套房子,还有尚未还清的银行贷款。
最终,双方同意房产归王先生所有,由王先生独自承担贷款;就陈女士所享有的产权份额,王先生支付补偿305万元。
心疼这对母女6年的隐忍
不过,终于可以勇敢地
告别这个畸形的家
希望伤害能尽早结束
母女能够开始新的生活
来源:厦门日报
编辑: 陈丽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