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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利8000多万!南宁公开审理一重大涉黑案

虚增本金、垒高债务、非法获利8000多万!南宁市中院公开审理一重大涉黑案

虚增本金、垒高债务、非法获利8000多万……以朱莫金为首的涉黑团伙,在南宁市及周边城市为非作恶多年。7月12日,该团伙17名成员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因疫情原因,当天,17名被告人身穿防护服、戴护目镜受审。该案也是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

  ▲图为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0年11月16日开始,朱某金等人以钢材垫资生意为依托,诱骗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某签订了虚增钢材交易本金的欠条,以此试图骗取张某某钱款数百万元。此后,朱某金等人逐步通过召集亲友、笼络同乡等方式发展成为犯罪团伙,在南宁市及周边城市实施诈骗等多种犯罪行为直至案发。

该犯罪组织以血缘和籍贯为纽带,通过发放工资提成、帮助成员逃避刑事处罚等方式,笼络、管控组织成员,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有固定的骨干成员,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朱某金为该犯罪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被告人庞某礼、尹某林、徐某、朱某为该犯罪组织的骨干成员;被告人胡某冬等5人为该犯罪组织的积极参加者;被告人李某等7人为该犯罪组织的一般参加者。

该组织以公司的形式运营,朱某金为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和最高决策者,逐渐形成了用以明确组织内部人员管理、职责分工、行为规范、利益分配、行动准则等事项的不成文规定。

该组织一方面通过虚增本金、垒高债务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另一方面通过挪用资金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巨额财产,非法获利8000多万元,并将部分收益用于为员工提供食宿、发放工资提成、代为赔偿等,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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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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