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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对夫妻“离婚不离家”引发矛盾!经调解男方赔偿5万元,女方搬走

17年前,南宁一对夫妻“离婚后不离家”,在日常相处中,双方不时发生矛盾。近日,双方因琐事再次发生争执,前妻右手被扭伤,为此惊动辖区派出所。6月29日,经南宁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警民联调室民警和工作人员调解,前夫赔偿前妻房租补贴、医药费等5万元,前妻从住处搬走。

2003年,住在南宁市青秀区女子阿芬(化名)和丈夫离婚了。离婚后,一心想出国的阿芬放弃夫妻俩原先共有一套三房一厅的房子,并将房子过户到前夫和孩子名下,当时阿芬要求前夫给房子补偿款5万元,但前夫并未答应。由于阿芬想出国,就未找其他住处,加上她想要的房子补偿款5万元未得,就一直住在原来的家里。

一晃17年过去了,因出国未成阿芬一直跟前夫、孩子住在原来房子里,“离婚不离家”。同住一个屋檐下,阿芬和前夫时常为琐事发生争吵。

今年6月19日,阿芬跑到南宁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反映,今年5月,她和前夫因琐事发生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她右手被扭伤了,目前,她跟前夫关系紧张,请求调解。

在调解中,经民警和工作人员了解到,阿芬伤情经过一段时间治疗,目前已无大碍了。目前,双方最大矛盾是房子问题。阿芬认为,房子已过户到前夫和小孩名下,但自己什么补偿没得。如果她现在到外面租房,也要付租金,因此,要求前夫给医药费、房租补贴等5万元,她愿意从家里搬出去。但阿芬前夫则认为,他当初并没有答应给前妻5万元,是前妻一厢情愿要5万元。如果前妻这样,他宁愿搬走。

经民警和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前夫同意给阿芬5万元房租补贴、医药费后,阿芬暂时先到外面租房住,等孩子另一套房子空出来后,再搬去住。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陈丽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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