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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结算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广西新闻网凌云12月17日讯(通讯员 廖凌燕)凌云县的陈某将承建工程的部分项目分包给韦某,工程量按图纸来计算。完工后,由于双方计算工程量结果不一致引起纠纷,不得以韦某将陈某起诉至法院。近日,该案经承办法官努力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实际履行完毕。

2015年3月,百色某建筑公司将某综合楼的建设工程转包给陈某,陈某又将工程的模板及混凝土部分分包给韦某,双方约定工程量按图纸来计算。三个月后,工程经验收合格,韦某与陈某因工程计量的面积不一致,迟迟不能结算。为此,韦某向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陈某了解相关情况。法官最后发现双方争议工程量面积的差距在于图纸面积计算上,且有部分工程韦某未做完,因此双方计算的结果不一致。经多次沟通、调解,陈某主动与韦某结算后,马上将剩余的工程款4万元支付给韦某。至此,该纠纷在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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