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郭元鹏
“萧山,把源源不断的黑水贡献给了钱塘江!”近日,浙江嘉兴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在自己的微博上爆料称,钱塘江外六工段排涝闸有“黑水直排”的情况,他还拍下了现场照片上传到微博。与此同时,金中一还向环保部门反映了该问题。(据《现代金报》4月9日报道)
如果说,这样的微博是普通市民发布的,当然值得叫好,这显示出一名市民的担当。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他们能够维权的形式虽然说有很多,但现实却是残酷的。往往,他们只能依靠在网上发帖希冀社会关注,来实现维权的目的。
可是,司法局长就不同了。首先,司法局是司法部门,他们熟练掌握各种法律法规。这种情况适用什么样的法律,适用什么样的条款,属于什么样的违法行为,他们自然是清清楚楚的。
其次,司法局是管理律师的地方。市场环节的律师属于他们管理,而且还有公益律师,这都是最宝贵的资源。司法局长要想维权,最好的办法就是走法律渠道。既然手里有污染照片的证据,为何不动用法律武器维权呢?
属于污染的问题,可以状告污染企业;属于环保局不作为的事情,可以以行政不作为的理由,将环保局告上法庭。在法治时代,司法局长依然要靠打“口水仗”维护正义,这无疑是不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