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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养一只”的养犬规定如何落实?

□新疆 刘鹏

家里有小孩要上学,买二手房会首先考虑“学区房”;而喜欢养狗的,恐怕得加多一条选房标准——看看有无“养犬指标”。这样的情景并非不可能发生,《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规定严格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据《南方都市报》4月8日报道)

养宠物是公民权利,这是肯定的。这种权利并非没有任何限制,至少要建立在相应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上,这也是肯定的。因此,相应的管理规定可以有,也必须有。

但关键是,“限养一只”这样的规定,该如何落实?比如由谁来具体管理?如果有人违反规定,养了两只狗,谁来发现,谁来处置,当事人又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多养的狗又该如何处理?另外,对多养的狗,是否要征收相关管理费?养狗人不服从管理又该如何?

从现有的养犬管理规定落实情况来看,这些问题的答案并不乐观。比如对管理主体问题,相关法规几乎都规定了基层派出所、社区等部门负责宠物豢养的管理,但因为警力有限,管理人员也有限,一些人违规养狗,甚至不给狗打疫苗等情况普遍存在。“限养一只”又该由谁来具体落实呢?

“限养一只”作为一条理论上的法律规定,可能有其存在的必要,但落实到具体管理工作中,却并不容易。至少,在出台这一规定后,还需要更加细化的配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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