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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少珍同志主要先进事迹

覃少珍,女,1965年10月18,中共党员,桂平市公安局干警。覃少珍结婚二十年来,平等对待双方的老人,悉心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对老人问寒问暖,千方百计让老人安享晚年。1995年7月,覃少珍的家婆得了肝硬化。家婆生病期间,她送家婆进医院诊病治疗,伺候家婆吃饭服药,照顾家婆的日常起居。病魔的折磨,老人非常瘦弱,为了给老人补充营养,覃少珍挺住长期支付老人治病的庞大医药费带来的困难,硬是从夫妻俩的微薄工资收入中挤出费用,连续5 年为老人订新鲜牛奶。1997年、1998年和2000年,覃少珍的家婆多次病重,医院多次下了病危通知书。家婆几次病重期间,少珍不仅坚持悉心照顾家婆,还先后三次给家婆输血,硬是把家婆从死亡边缘拉回来,十年如一日悉心照顾家婆,一直到2006年家婆去世。覃少珍十年如一日悉心照顾家婆,并义无反顾三次输血救家婆的动人事迹,得到所有亲人和邻居的赞扬。

覃少珍结婚二十年来,不仅悉心照顾双方老人的起居生活,让老人安享晚年,而且还先后照顾和资助了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侄儿、外甥等共14人。1986年,覃少珍的大伯病故,1986年7月,伯母留下3岁的侄女,然后改嫁不知去向,从此,覃少珍就承担了照顾侄女生活的重任,她一直像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照顾侄女,筹钱送侄女读书,现在侄女已大学毕业成为一名中学教师。

覃少珍的家庭经济生活并不宽裕,但她没有忘记那些需要帮助的孤寡老人。近年来,她支持村民修桥辅路和扶助村里的孤寡老人,捐资近两仟元,为邻里乡亲树立了好榜样,被受人们的好评。为此,2004年,覃少珍一家先后荣获自治区“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和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称号;覃少珍同志于2005年被评为自治区“十大孝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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