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中村租房首次纳入管理
近年来,随着南宁市经济发展加快,加上房价快速上涨的压力,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刚毕业的大学生、职场新人成了房租相对低廉的“城中村”的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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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房东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这次修订,改变了原来对于“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备案的要求,明确由房东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县、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对登记备案的程序,以及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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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来可在社区办理登记
为了方便民众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办法》明确出租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登记备案,还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网上登记备案,让市民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这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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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最低人均面积避免“群租”
媒体曾经报道,在南宁市一些小区特别是城中村,将房屋分拆、隔断出租的“群租”现象较普遍,失窃、赌博、传销等不安定事件屡有发生。新《办法》明确了对部分房屋出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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