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 首页栏目 > 区域 > 梧州 > 正文

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梧州市持续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

2024年10月22日 17:31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梁馨予 编辑:钟玮

10月22日,梧州市举行社会救助专题新闻发布会。记者 梁馨予 摄

广西新闻网梧州10月22日讯(记者 梁馨予)如何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否有新的调整?在关心关爱特困人员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10月22日,梧州市举行社会救助专题新闻发布会,梧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回应了相关热点问题。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9月底,梧州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对象20.14万人,全市每万人纳入低保兜底保障475人,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19元和248元。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资金180.33万人次6亿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今年国庆前向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4635.7万元,惠及46357人。

社会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去年,民政、教育、司法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梧州市关于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细化了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制度安排,构建了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梧州市民政部门通过强化低收入人口认定,确保应保尽保;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做到及时施救;落实分层分类帮扶,实现综合救助三方面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

据梧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2022年11月1日起,梧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60元调整为7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5340元调整为6000元。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此文件精神,城乡低保标准确定调整以权威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为测算依据,主要根据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区分城乡分别确定。当前梧州市执行的城乡低保标准均在要求范围内,故今年暂不作调整。

此外,梧州市通过提升保障水平、优化供养服务、加强访视慰问等方面加强对特困人员的关心关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