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个明确”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的伟大实践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会《决定》关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任务要求,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法治保障。
深刻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丰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原创性贡献。对于什么是真正的、有效的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八个能否”“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标准,系统概括了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的“五个基本观点”。这些重要论述彰显了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发展人民民主上取得的伟大成就,丰富了世界民主理论和实践,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始于人大立法工作。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的重要论述。2021年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系统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在不久前召开的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意味着中国政治从根本上实现了由少数人掌握政权、绝大多数人受压迫被剥削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跨越,这在几千年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实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伟大变革。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应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自信和底气,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筑牢民主基石。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充分发挥制度体系保障作用
新中国成立75年来,经过不懈的奋斗,我们党带领人民建立并不断巩固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从民主运行机制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包括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有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多层次协商机制。从民主过程环节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程序环节。从民主参与实践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包括议题设立、调研、审议、决策、实施到结果反馈,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实践深深融入人们日常工作和生产生活。从民主运行结果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表演民主”,人民利益不仅能够表达,而且能够实现。1980年2月,广西的合寨村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村民自治,开创了新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先河,被誉为“中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40多年来,合寨村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持续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实现村民村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众多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基、依托和落实均深深扎根于基层,而村民自治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层面最直接的体现。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保障作用,关键体现在“全过程”。一是民主主体“全”。“全体人民”均纳入民主过程。二是民主参与内容“全”。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公共事务。三是民主覆盖范围“全”。从立法、行政到社会生活,从中央、地方到基层,都要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民主制度。四是民主流程“全”。既重视民主选举,也重视选举后的治理。比如在今年3月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广西代表团代表发言336人次,提出意见建议555条,有的意见被采纳体现在有关报告和法律中,有的意见国家部委及时予以答复。提交代表议案13件、代表建议281件。其中,以代表团名义提出《关于“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依托服务构建面向东盟的立体互联互通网络”的建议》等4件建议,推动实施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实践充分证明,代表的审议发言和议案建议源自广大人民,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群众的诉求得到充分反映,体现了人民民主权利实现的“全过程”。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必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人大代表选举广泛反映民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由之路。从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到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履职行权,再到人民对人大代表的履职监督,我国选举制度全流程、全方位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环节,重视依法维护选民的提名权;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环节,重视选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投票选举环节,尊重选民的选择权。从自治区四级人大换届选举结果来看,基层代表特别是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有所上升,妇女代表比例也有所提高,代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
立法工作吸纳汇集民智。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立项、起草、审议、表决等立法工作全过程,健全立法意见征集制度,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深化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在具体的立法规划计划编制过程中,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坚持每一部法规草案在常委会会议一审后将草案及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建立法规草案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和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建议工作机制,围绕意见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予以吸收采纳并作实质性补充、修改和完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监督工作积极关注民生。人民广泛持续参与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特征。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等工作机制,大兴调查研究,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最大限度凝聚各方面共识,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保证地方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使人大监督的过程成为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和促进发展的过程。比如,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对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审议,有关部门到会回应;实施审议意见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形成环环相扣的监督闭环。
发挥代表作用调动凝聚民力。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审议办理质量,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通过创新开展“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活动,担任人大代表的自治区领导以人大代表身份进站履职,五级人大代表混合编入代表联络站,围绕同一年度主题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讲好人大故事,讲好人大代表故事,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更加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点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