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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民政局多措并举织密织牢儿童福利服务保障网

北海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儿童发展和需求,聚焦建机制、保基本、强服务、促规范,强化各项保障措施,用民政“温度”护航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健全关爱协作体系,持续增强工作合力

一是健全联动保护机制。制定《北海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成长、发展三大需求,在五大专项行动、18个重点内容中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关爱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关爱服务质量。二是健全“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北海市30个乡镇(街道)均配备儿童督导员,431个村(社区)配备儿童主任,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定期巡访、政策递送等工作,做到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排查数据准、情况实、底数清。三是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0个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条件,厘清相关部门职责,完善“收集+处置+管理”的信息共享机制,今年以来通过线上线下共享数据1000余条,并依托县乡村三级组织体系走访排查,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

完善兜底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一是实施基本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动态管理,进退有序,做到“有进有出、应保尽保”,规范实施儿童福利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确保特殊困境儿童正常生活。2024年以来,为北海市1036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429.57万元。二是建立保障标准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保障标准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与低保挂钩联动,逐年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养育孤儿保障标准按照北海市城市低保标准1.5倍执行,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按照北海市城市低保标准的1.2倍执行。三是强化基本医疗及教育保障。推进“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对年满18周岁后的孤儿,仍在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按照全区标准,每年发放1万元的助学金。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孤儿提供诊疗、康复、特殊药品购置、辅具器具配置等项目资助,2024年截至目前共投入17.8万元为19名儿童实施医疗康复救治,确保孤儿“病有所医、残有所治”。

探索关爱服务举措,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编织“五联动”保护网络。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工为支撑、以家长志愿者为依托、以学校为助推的“五联动”机制,开展童心向党、心理健康、安全自护、家庭教育等系列主题活动及“学雷锋”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余场,服务1500余人。二是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心理健康监测项目。依托心理卫生协会,全面排查和摸底评估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对一、二级风险等级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心理健康监测。结合北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搭建“1+N”服务阵地,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站点,组建心理咨询师+社工+志愿者+党员的多层次专业服务团队,开展日常心理健康辅导服务,覆盖儿童2000余人。三是开展“爱心家长”结对帮扶公益行动。招募爱心家庭队伍,组建家庭教育支持队伍、心理关爱支持队伍,为北海市范围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散居孤儿和家庭监护缺失、家庭教育不当等导致生活学习困难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形式精准结对关爱帮扶儿童822名。

创建标准制度体系,提升精准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机构管理服务。出台《北海市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最有利于儿童”为原则,强化入(离)院、收养、安全等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综合服务能力水平。着眼儿童养育照料、康复护理等需要,修订《康复训练制度》等规章制度28项,持续推进制标、贯标和修标工作。二是规范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儿童工作队伍,儿童福利中心已配备涵盖社会工作者、康复师、特教等各类专业人员,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儿童服务需要,工作人员与儿童比例达到1:1。采取专家辅导、以工代训等方式,培育选拔有专业服务理念和责任担当的儿童工作队伍,上半年,组织护理知识等各类培训,累计培训900余人次。三是规范机构档案管理。梳理《儿童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重点突出儿童入院、在院生活等过程与情况,遵循“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利用便捷”的要求,完整反映儿童在院期间全过程信息,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目前儿童福利中心已整理档案1500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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