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惩治“网暴”,相关部门再出手。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设置了全方位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明确受到网络暴力后的救济措施,提出:“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对网络暴力行为的处理,将有更充分和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撑,标志着我国在治理网络暴力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是“生活记录者”,甚至有的个人平台拥有众多粉丝群体,上升为“意见领袖”。人们在分享日常与表达观点的同时,也让“网络暴力”与“恶意炒作”有了可乘之机。李女士身着汉服翩翩起舞的美好瞬间,被上传至短视频平台后,却遭遇了部分网民的嘲讽与私信骚扰,无疑是对她心灵的一次伤害。而更令人忧虑的是,当个人恩怨与琐碎日常被无限放大至网络公共空间,不仅是对网络资源的滥用,更是对网络生态的严重污染。一些人利用不实信息恶意中伤,煽动对立情绪,吸引“吃瓜群众”围观,这种行径极大地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和谐与秩序。近期,汤某某与何某之间的私人冲突被二人不断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化,发布攻击性视频与谩骂言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最终,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对二人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期待;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损害人民利益。新出台的《规定》,格外凸显“超前预防”“源头治理”。比如,将推动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异常账号及时采取真实身份信息动态核验、弹窗提示、违规警示、限制流量等措施;服务商发现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坚持“关口”前移,把“网暴”尽可能消除在“萌芽”状态,也是《规定》传导的明确导向。无疑,防范“按键伤人”,防止“网络暴力”,对网络信息服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超前防范,还需要强化技术创新,健全举报与处置机制,加强用户教育引导,培养专业团队提升应急能力等,以全面应对网络暴力挑战,维护网络健康生态。
杜绝“网暴”,“防”是首要防线,“治”是坚强后盾。不仅要通过预防机制减少网暴发生,还应严厉惩处网暴行为,防治结合,才能形成有效震慑,共同维护网络健康环境。《规定》结合诸多可能出现网络暴力的场景明确应对举措,目的就是要做足“提前量”,从严从细堵住“网暴”。网暴一旦显现,其恶劣影响便迅速扩散,此时更需强化“惩”的力度,以彰显法律威严,遏制网络暴力的蔓延。对此,《规定》明确,对组织、煽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或者利用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规定》的出台,可谓打向了治理网络暴力行为的“七寸”,将在从严“亮剑”中,让“网暴”付出沉重代价,直至其无所遁形。那些恶语伤人的“键盘侠”,暗中带节奏、博眼球、挣流量的“操纵者”,应当有所收敛,加强网络自律,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与健康。
抵制网络暴力,每一个网民都当坚定说“不”。做到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这不仅是新时代网民的基本素养,更是我们每个人在网络空间中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应以积极的态度参与网络生活,共同推动网络文明建设,让网络成为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发展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