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一系列新政策,进一步减轻新市民、青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负担,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效能。
《通知》明确指出,自今年9月1日起,来宾市将实施三项重大举措,更好地满足缴存人的住房需求。针对在来宾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非来宾户籍人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允许其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对新市民和青年人的关怀,还能有效缓解他们的租房经济压力。值得注意的是,全额提取的缴存人首次提取时间跨度不得超过12个月,后续提取则需根据上次提取的时间间隔计算,最长可连续提取至23个月。
《通知》还透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积极与住建部进行系统开发对接,以期在接口开发完成后,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按月对冲还款业务。这一举措对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将是极大的便利,实现贷款还款自动化、便捷化,减轻他们的还款负担。
此外,《通知》还加大了对缴存人贷款的支持力度,特别是针对灵活就业人群。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将允许其通过调整个人年度缴存额的方式提高贷款额度。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为灵活就业人群打开了更广阔的购房融资渠道,助力他们实现“安居梦”。
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的出台是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该中心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缴存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住房公积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