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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与行丨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论“七个聚焦”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备条件和重要支撑。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七个聚焦”之一,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重点,是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标志性成果。把“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纳入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各领域各方面系统部署之中,凸显了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极端重要性,为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是社会主义民主,主体是全体中国人民。作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其特点和优势就在于全过程。从陕甘宁边区的“豆选”,到人民大会堂的郑重投票;从建立“三三制”为原则的抗日民主政权,到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也是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其目标任务,更是其重要制度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为了人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依靠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不断拓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创新道路和实现方式,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民主的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全会确定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其中就包括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等,为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形成更加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提供了重要战略指引和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文件起草,把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贯穿全过程,也是一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鲜活例证。

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顺民心、齐人心、强共识的强大政治优势和制度效应,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由之路,也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的本质要求。广西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南方重要生态屏障、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窗口,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有始终坚持各族人民的主体地位,按照全会的部署要求,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西实践,为各族人民享有和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强大制度保障,才能充分调动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推动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行稳致远。

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力,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做“润物细无声”的事情。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各项工作之中,体现到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大力推进“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以中国式现代化广西实践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更好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壮阔征途上,展现出广西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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