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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七个聚焦”之一,并作出系统部署。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为其特色和优势,充分契合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超越西方现代化的显著标志。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要以“人民性”逻辑统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运行。

以“人民性”逻辑统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以其“人民性”逻辑彰显其中国特色,实现了从“以资为本”到人民至上的根本性价值转变。马克思对现代社会进行客观的描述和深刻的批判,揭示了现代社会作为“人对物依赖”的偶然性社会,本质上是一个以“资”为本、以“物”为本的社会。而人民群众才是历史活动的主体,是革命不可或缺的力量,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动因素”,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马克思主义是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站在人民立场上探求人类自由解放的道路,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我国无产阶级革命作为“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始终把马克思主义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将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站在人民的立场探索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道路,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智慧和力量,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价值旨归。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让广大人民拥有平等参与政治经济生活、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价值指向。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守人民的立场,将人民群众的发展需要和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作为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的一条价值红线,始终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身奋斗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尺度,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提升民生温度,为人民谋福祉,科学地回答了如何发展社会主义的问题,凸显了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把“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放在“六个必须坚持”之首,强调“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因此,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证人民通过各种渠道行使民主权利,扩大公民在各层次各领域的有序政治参与,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

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大政治优势和根本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领导中国人民矢志不渝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依靠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伟业,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走出了一条中国式民主发展的创新之路。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使中华民族站了起来。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从诞生之日起,除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再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制度理论与当时中国历史实际有机结合,提出了民主集中制、人民民主专政等民主制度理论,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从为人民服务,到党和人民形成的“鱼水关系”,我们党的本质属性和根本宗旨始终与人民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把“人民”二字深深镌刻在新中国的名字上。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中国共产党成为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使中华民族富了起来。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中国式民主得到迅速扩展和巩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团结带领人民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形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政治制度,进一步激发了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力,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让中国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使中华民族强了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原创性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民主的价值和理念进一步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全面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新境界。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人民民主的理念、方针、政策贯彻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以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发展

人民民主既是一种价值原则,也是一种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要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保障作用。

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可靠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人民群众组成的人民代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代表着人民的利益诉求和意愿,共同参与到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修订与监督、参与国家领导人的选举与任免等国家大事,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和民主性,鲜明体现了权力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等价值理念,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有效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共识和力量。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丰富的民主协商形式,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更好把协商民主的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通过相应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有效防止了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的现象,促进了民族融合、民族团结与繁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通过村(居)民选举产生的村(居)民委员会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更好地实现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有效防止人民当家作主流于形式。

当前,我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各项制度建设日益完善,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时代新征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重要部署和安排,制度建设和体系完善的要求贯穿始终。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好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伟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强大动力。

(作者分别为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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