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旅行社市场监管的通知,从加强从业许可管理、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强化行业监管等方面出台措施,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切实打造高品质旅游服务,树立广西旅游良好形象。
根据通知要求,我区将进一步健全旅行社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大力开拓客源市场,积极引进一批有实力、有品牌、带客源、带航线的旅行商落户广西;严格清查行业违法违规人员,严格施行行业禁入制度,全面清查旅行社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等管理人员及导游真实身份,实行一社一卡、一人一卡,建档立卡,其他人员禁止进入旅行社行业;严厉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单位、个人。
对于旅游市场中存在的乱象,我区将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从严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严厉打击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严厉打击旅行社、导游人员通过诱导旅游者到饭店、景区和购物场所消费获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强迫消费行为,及时查处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等相关从业人员强迫游客购物或变相强迫购物、敲诈勒索、强行推销、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加点自费行为;加强对擅自组织前往违法违规消费场所的治理;坚决打击旅行社向游客收取合同规定以外的各种不合理费用。
在强化行业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加强旅游电子行程单以及旅行社接待电子合同的监管。旅行社必须通过电子行程单备案系统登录,及时备案生成电子行程单并加盖公章, 禁止旅行社随意变更人员、行程等。从严查处旅行社不规范使用电子合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置陷阱及电子合同欺诈行为。加强对旅游购物消费的监管,若旅行社违反了相关规定,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严厉打击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拒绝履行合同、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我区将加强对旅行社投诉的处理,发挥“一键游广西”、12345政务服务等平台作用,畅通旅游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