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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威胁司法工作人员 浦北一男子被拘15日

近日,浦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侮辱、威胁司法工作人员的被执行人黄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庞某与丈夫相恋多年后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儿。婚后,二人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日渐淡漠。后来,庞某向浦北县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庞某抚养小女儿,黄某抚养大女儿。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多次带走小女儿。庞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做庞某、黄某的思想工作,促成双方签订了探视权协议书。事后,黄某不遵守协议。法官多次向黄某宣传相关法律,引导他通过法定程序解决诉求,但其不听劝阻,我行我素。最终,法院采取强制手段执结了这起抚养权纠纷案。案件执结后,黄某多次打电话辱骂和威胁法院工作人员,经执行法官劝阻后仍脏话频出、辱骂不停。

浦北县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黄某15日。“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法院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司法权力。法治权威不容侵犯,你反映诉求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合理方式进行,恣意挑战法律尊严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经过法官批评教育,黄某认错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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