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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同安镇:强化绩效引领 助推清廉机关建设

自开展清廉建设工作以来,平乐县同安镇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强化绩效引领,立足同安实际,多措并举全力打造“为民、务实、廉洁”机关。

绩效引领,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对照清廉机关建设的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和评审细则,制定重点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助推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人大办,牵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共同开展红色教育、廉洁教育主题党课等各项活动,让清廉建设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

绩效引领,强化服务意识。将履职承诺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围绕“群众需要什么,我能为群众做些什么”,立足岗位实际、个人特长和群众需求,列出一项项看得见、摸得着、做得到的具体承诺。镇党委对承诺事项严格审核,审核是否结合岗位职责、切实可行以及符合群众需求,并在承诺公示栏、同安微讯多渠道晒出承诺事项,年底通过个人自评、职工互评、群众测评的考核方式,对承诺事项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激发干事服务主动性。

绩效引领,筑牢廉洁防线。成立同安镇大督查组,对全镇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工作落实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值班纪律等开展日常督查,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做好登记,督促整改,并纳入年终考核,对违反工作纪律、责任心不强、推动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由镇纪委书记对被通报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将督查结果运用到绩效考评。构建“1+N”体系,将二层部门负责人任命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充分发挥“业务视角+纪检视角”双重督促作用,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一线,进一步提高监督质效。(陈荣慧 李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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