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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公安: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好“警色”

广西新闻网灌阳6月30日讯(通讯员 蒋欣)近日,灌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民警及时救助了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猫头鹰幼崽,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当日上午9时许,灌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民警接到千家洞附近居民陶女士报警,称院子里有一只猫头鹰。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前往陶女士家中。经值班民警辨认和检查,误入院子的是1只斑头鸺鹠幼崽,俗称猫头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该猫头鹰幼崽体态体征良好、精神健旺、反应灵敏,适合野外放生。随后,值班民警将它带往野外,放归山林。

这次警民一起救助“落单”猫头鹰是灌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积极探索实施“红色沃土·生态警务”,以“警察蓝”守护“生态绿”,有力护航千家洞文旅景区优先绿色发展的一个缩影。

灌阳县千家洞国家级景区自然风光无限好,不仅吸引着大批游客前往感受自然生态,同时还生活着很多可爱的野生动物,呈现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画面。今年以来,灌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因地制宜精准把脉,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以“创新生态警务为抓手、推动深耕善治为手段、守护生态安全为目标”,强化“宣、防、打”措施,积极探索实施“红色沃土·生态警务”,以“警察蓝”守护“生态绿”,有力护航千家洞文旅景区优先绿色发展。

以教育引导为抓手释放宣传辅助力深化宣传教育,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网,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法律宣传措施,丰富宣传载体,推出“节点专宣、上门送法、检查普法、案例警示、提示推送”等一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保护生物多样性中来。2023年以来,警民联手救助野生动物各类野生动物35头(只),显现出宣传教育的辅助力作用,为更多野生动物的“回归”和栖息创造条件,千家洞国家级景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成为灌阳县最亮丽的城市名片,穿梭森林、湿地之中不时与野生动物偶遇,现已成为灌阳群众的生活常态,散发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勃勃生机。
以专项整治为牵引增强打击震慑力灌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发挥公安打击职能,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的原则,以打促治、以打促防,以“2023春雷行动”“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2023清风行动”等专项打击行动为牵引,主动分析辖区冬春季地域特点和资源属性,发起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滥捕乱猎野生动物重点整治攻坚战,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的打击布控网络,通过精准研判、主动出击,综合运用科技信息、合成作战等多种手段,全力破案打击。

以源头治理为基础凝聚协同向心力探索推行“县、乡、村”三级林长+警长制警务模式,组建了一批以基层资源管护队伍为主要力量的“信息网”和“流动哨”,实现了警力资源和资源管护队伍的无缝对接。与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勤联动,在实践中健全完善案件会商、多向咨询、案件联办等工作机制,打通了信息交流、线索通报、案件移交、检验鉴定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依法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环境安全和水资源安全的重要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破坏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排查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破坏水资源的刑事案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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