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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网络时代新人 共绘美好网络画卷

9月29日,伴随着开学的热烈气氛,南宁市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来到南宁市第三中学五象校区讲授法治课,与师生们面对面交流。

我国是拥有10亿多网民的互联网大国,青少年不仅是网络的使用者,更是受网络信息影响最深的群体。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网上各种信息良莠不齐、真假难辨,许多网民包括涉世未深的中学生都难以抵挡不良信息的负面影响。如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法律精神落实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引领学生们“争做网络时代新人共绘美好网络画卷”?茅仲华结合检察办案,与同学们交流探讨网络权益保护、防范网络犯罪和维护网络安全等三个话题。
“去年11月,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对保护个人信息作了全面系统规定。”茅仲华介绍,国家网信办已连续2年组织开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排查了一些知名的门户网站、短视频平台、APP软件非法收集未成年人信息、推送低俗信息等情形,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停止相关功能等处罚措施,加大巡查监看和打击力度。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家庭、学校、企业、政府都有责任!”茅仲华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5条规定网络游戏经依法审批后方可运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合理的限制就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

“网络直播是互联网时代兴起的一种新的传播方式,网络正能量的视频、文字有许多,有利于人健康发展的网络优质内容也不少。但是,网络直播也具有两面性,比如网络直播往往与打赏、带货等捆绑。”茅仲华说,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支出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才发生法律效力。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茅仲华希望同学们在预防网络欺凌上遵守“四不原则”:不使用语言攻击或者曝光他人隐私;不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不做起哄闹事的网络“吃瓜群众”;不以暴制暴应对网络欺凌。要树立远大理想,刻苦学习知识,勤学苦练,全面发展,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讲授开始前,茅仲华向南宁市教育局、校领导和学生代表赠送《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及“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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