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百色8月8日讯(通讯员 黄劲 梁珊)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更大力度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百色市于2021年10月印发了《关于破产程序中处置不动产办理登记事项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不动产处置中管理人履职难、解封难、过户难等问题,为保证破产程序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优化了营商环境。2022年,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广西恒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件中,成功运用该项制度陆续处置了该企业相关的不动产资产,涉及该企业建设的6个商品房小区,共计53栋住宅楼、2758套住房,新政的出台为处置破产企业不动产开通了快车道,破解了不动产处置中管理人履职难、解封难、过户难等问题,促进了本地民族的团结和进步。 此次破产案件的成功处置,在畅通信息渠道方面,法院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后便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停止办理其他单位提出相关保全措施,实现了法院与登记机构协同联动,实时中止针对破产企业不动产的执行与解除保全措施;在优化查询程序方面,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开通不动产远程查控系统权限,由法院直接利用系统查询破产企业名下不动产登记情况,为管理人的财产调查提供了依据;在协同资产处置方面,通过受理破产案件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不动产登记机构三方共同联动配合,由法院出具解除保全措施和注销抵押权登记的法律文书,由管理人代表破产企业提交申请,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关登记,解决破产企业不动产处置后办理转移登记的问题;在解决在建工程问题方面,通过明确管理人应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在建工程进行质检的方式,防止在建工程因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日后不能办理不动产竣工验收或登记的情况发生,解决了处置在建工程的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