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讯(记者 唐正芳 通讯员 甘兆勇)7月19日,记者从贵港市纪委监委获悉,去年以来,该市对教育系统开展监督检查6次,诫勉谈话29人,约谈86人,立案1人。有针对性地出台《贵港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十四个不准”》等制度建设74项,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据介绍,3月10日,贵港市教育系统召开全市“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部署实施以“党风清淳、行风清朗、校风清明、教风清正、学风清新、家风清简”为主要内容的“清廉学校”建设,并出台了《贵港市“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清廉学校”建设在该市教育系统全面推开。
“廉洁食堂”建设是其中重要环节,为确保学生吃上“放心饭菜”,贵港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出学校食堂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组到各校开展监督检查,专门就食堂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学校收费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确定监督主题,然后按主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抓好日常精准监督,形成常态化监督力量,坚持做到问题苗头在哪里,问题反映在哪里,就将监督推进到哪里。
同时,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贵港市选取了市直4所、县(市、区)21所基础较好、特色鲜明的学校,确定为清廉学校示范校培育创建单位,通过加强典型培育,总结、凝练一批清廉学校建设优秀案例,形成一批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清廉学校”示范点,营造争创典型学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