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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事要让村民来做主

近日,记者来到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炭冲村,映入眼帘的是平整的柏油路、崭新的小洋楼、宽敞的篮球场、漂亮的小公园和悠闲自在的村民。这一切得益于炭冲村理事会提出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没钱没力,出土地,讲好话”的口号,将村民的心聚起来,用实际行动实现“双向奔赴”,绘制了炭冲村如今美好的样子。(4月14日《贺州日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本目的是让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乡村振兴是干出来的,不可能坐享其成,关键是要尊重农民的意愿,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真正把蕴藏在农民群众中的创造潜力转化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

村里的事要让村民来做主。只有将村民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让大家发挥特长、各尽其能为村庄治理作贡献,才能形成发展合力。在这方面,炭冲村的村民理事会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没钱没力,出土地,讲好话”这句口号看似朴实无华,实则接地气有深意,特别是在处理农村事务时,可以作为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行为准则和指导意见。

从《贺州日报》的报道中,我们得知炭冲村的村民理事会的成员由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德高望重的房亲宗族前辈、乡贤能人等组成,他们在处理村里的事务时有着熟悉村情民意、讲话入情入理的优势,更能引导和带动村民以主人翁意识、主人翁姿态,去建设美丽家乡、书写美好乡情,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如何让村民理事会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笔者认为,首先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于乡村治理各环节、全过程,通过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提升村“两委”干部履职能力,强化村“两委”干部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村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其次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积极引导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政策制定、实施、监督全过程,调动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又从群众需求出发,坚持服务与治理并举,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切实维护村民利益。最后还必须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自治是基础,德治是先导,法治是根本。通过强调自治,增强村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通过强调德治,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和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充分释放德治教化的治理效能。通过强调法治,有效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我们相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村民理事会一定可以成为各自然村凝聚共识的主心骨、推进整治的主人翁、践行新风的主导者、建设美丽乡村的“加速器”、乡村振兴的主力军。(黄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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