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明节,一些地方改变以往燃香放炮、祭品攀比的祭祀“惯例”,用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形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既寄托了哀思,还收获了环境之“清”、心灵之“明”。这种改变“惯例”的做法,是人们意识更新、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一股新风。
不少办事群众到政府部门咨询某项业务或政策时,常常得到“按照惯例来办”的答复,似乎按照惯例办事就不会出错。然而,按惯例办却往往不好办,甚至办不好。“按照惯例来办”这种答复,其实反映出工作人员把握不准分寸,不敢创新,也体现出工作人员习惯以不变应万变,忽视了群众办事背景,工作方法简单化,有经验主义之嫌,折射出一些工作人员怕担责任的工作状态。有些人甚至把“工作惯例”当成工作习惯,明知不妥也坚决不改,一“惯”到底。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面对各种“惯例”。铺红地毯、献花、夹道欢迎的接待惯例,“烟酒”的办事惯例,“感情深,一口闷”的喝酒惯例等等。诸如此类的“惯例”很多,长时间的积淀,形成了一些人心目中的决策“标尺”,这样惯例的存在已不符合时代发展特点。不好的惯例,好多都是被“惯”出来的,就算明知不对,也没人敢站出来说“不”,慢慢地被大家接受,成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有的“惯例”则是“跟”出来的,别人怎么搞,我也跟着做,随波逐流,渐成惯例,实不可取。
改革发展离不开创新和担当,我们应当慎用惯例,既要吸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又要敢于突破常规、打破套路,力求创新。我们要辨证、客观地对待惯例,一切按惯例办和破除一切惯例,都存在偏颇。好的惯例要不断完善,推陈出新,体现时代精神。不好的惯例,要坚决摒弃。用这样的思维和方法对待惯例,才能破除坏习惯,形成好风气,让事情更好办、办得好。(鲁庸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