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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男子租铺面不成,反被房东索要“差旅费” (3)

2021年10月08日 10:30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蒋先生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开发商早已通知房东廖先生收房,但是廖先生一直都没有收房,具体原因他也不清楚。现在廖先生要求蒋先生先交租金,他再收房交付商铺,双方有了分歧,最终合作谈“崩”了。

  ▲廖先生与房东的聊天记录。

  蒋先生:他那边跟我讲,要我支付2000块钱违约金,我说这就不合理了,第一我没有违约,是你迟迟不交房给我,是你违约,我没找你要违约金,反而你要找我要违约金。

  律师:那合同我也看了,是谁做的版本?

  蒋先生:甲方做的

  律师:你们当时是怎么认识的?

  蒋先生:业主群

  房东:是蒋先生违约,需补偿自己差旅费

  按照蒋先生的描述,这位房东现在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疑问,比如他为什么不收房?他提出要收2000块违约金,依据是什么?记者也拨打了房东廖先生的电话,向他了解情况。

  廖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是蒋先生提出的退租,所以蒋先生才是违约方。

  廖先生:我们那里写的是先交房租后交付

  记者:这一点我们确实没有看到,但是反而我们看到一条就是说自商铺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应支付甲方第一期的租金,这个合同是你自己拟的还是他拟的?

  廖先生:这个合同应该是一起拟的

  记者:那就是说你们双方都认可这个条款

  廖先生:

  记者:也就是说可能是需要你先交付给他使用,他才交租金的。

  廖先生:那你们去看清楚吧,我也太久没看了。

  同时,廖先生表示,他要收的这2000块钱并不是违约金,而是差旅费。

  廖先生:毕竟我上南宁去跟他签了合同,我也花了钱的啊,这很简单的道理。这个商铺不是我找他租的,他找我租的,合同也是他找我上去签的。

  记者:那你这个两千块钱的差旅费的违约经费是有约定的吗?

  廖先生:这个不一定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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