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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20人 广西多地通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

  来宾合山市通报3起

  农村党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合山市岭南镇农村党员罗忠勇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4月3日,罗忠勇饮酒后驾驶报废的摩托车行至岭南镇岭南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罗忠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罗忠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合山市岭南镇农村党员谭晓碧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3月11日,谭晓碧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岭南镇思光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谭晓碧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谭晓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合山市岭南镇农村党员罗伟强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5月20日,罗伟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至岭南镇广屯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罗伟强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报废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850元、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罗伟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崇左市江州区通报3起

  党员干部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江州区民政局派驻太平街道孔甲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黄某某酒驾问题。2020年4月28日,黄某某饮酒后驾驶轿车行至崇左市丽江路和平中学附近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4月8日,黄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太平街道卜寨村村委委员王某某酒驾问题。2020年5月29日,王某某在崇左市旧城区三里屯饭店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崇左市江南路江南新民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5月20日,王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南街道中渡社区党支部党员盘某某酒驾问题。2020年6月6日晚,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江州区丽江路南行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3月11日,盘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崇左市宁明县通报2起

  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1.宁明县爱店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黄东兴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12月28日晚,黄东兴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宁明县城中镇凤璜市场返回新浩小区,途经江滨大道江滨南段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3月,黄东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宁明县城中镇人民政府二级主任科员黄洪施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3月21日晚,黄洪施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宁明县城中镇第二小学返回明阳街家中,行驶至城中镇福仁街第二小学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8月,黄洪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

  造成严重危害

  还面临纪律法律的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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