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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迎来抗震管理领域首部行政法规

  中新社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 赵建华)9月1日起,中国施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及相关措施;规范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强化建设工程抗震保障措施及监督管理;强化建设工程抗震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追究。《条例》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建设工程抗震相关主体的处罚力度,综合运用多种处罚措施,重罚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

  27日在北京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介绍说,中国是地震多发频发的国家,大约58%以上的国土、55%的人口处于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在地震灾害中,相当部分的人员伤亡是由于建筑物倒塌造成的。由于历史原因,城镇老旧建设工程、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措施不够、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不足。

  据张小宏介绍,抗震设防措施不够、抗御地震灾害能力不足的城镇老旧建设工程、农村建设工程存量较大。近几年,通过城镇棚改、危房改造,解决了一批。农村的危房改造、抗震改造也在逐步推进。现在正在进行全国城乡房屋建筑调查,相关信息完善后,将根据《条例》规定,进行强制鉴定、加固等措施。

  近年来,中国政府支持相关地区农户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提升抗震安全水平。今年云南漾濞6.4级地震、青海玛多7.4级地震中,抗震加固的农房经受住了地震考验,没有发生一起因为房屋倒塌造成的人员死亡。

  当天的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曲琦介绍说,针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出国家现行标准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今后要进行抗震设防的专项审查。在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实施事前管控,建设单位未经审批不得施工。设计单位不按审批意见进行设计的,将视情节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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