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笔者认为,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征程上的重要一环。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将第三次分配纳入基础性制度安排。这为发挥第三次分配对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党中央日益重视第三次分配对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随着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跨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以及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有效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被提上日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明确了第三次分配的社会功能。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将第三次分配纳入基础性制度安排,对其重视升至新高度。
第三次分配可以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两个维度发挥积极作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维度来看,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力量推动下,广大社会主体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推动公益事业发展,实现收入和财富向弱势人群、地区、行业以及教育、环保、科技等关键领域的合理分配,推动先富帮后富,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促进城乡、区域、行业平衡充分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缩小收入和财富分配差距,助力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就“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维度而言,第三次分配的推动力量主要是道德、文化、习惯等因素。树立公益意识、参与公益活动、发展公益事业,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广大社会主体,只要关心、支持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就开始了道德积累。这不但有助于提高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社会责任感及公众形象,而且也有助于改进全社会的公平、和谐与福利状态,进而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在全社会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提升全社会的思想境界、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助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在构建和培育第三次分配体制机制上多措并举,久久为功。一是明确党对公益事业的全面领导,真正确立公益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加强顶层设计,构筑有中国特色的公益事业发展框架。二是传承好、弘扬好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等传统美德,提升全民社会责任感,倡导全民公益价值观,培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协调的公益文化。三是推动公益组织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发展,建立政府和社会主体协同的多层次公益事业发展体系,健全对公益组织和公益活动的评估监督机制以提升公信力,拓展与乡村振兴、健康中国、碳中和、创新驱动等国家重大领域相关的战略性慈善事业。四是探索对捐赠组织、企业及个人合意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适时开征资本利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等,充分发挥财政手段对社会公益的激励作用。五是以发展公益信托为抓手提高捐赠总量和利用成效,积极探索股权捐赠、公益创投、公益组织对外保值增值投资、社会影响力投资等公益金融产品和服务,以金融力量引导实现公益资金来源多元化及资金运用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动态平衡。六是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公益事业发展,降低公益活动成本,提升社会主体捐赠便利性,吸引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到公益事业中。七是依托高校社会学、公共管理等学科的办学基础,做优做强公共事业管理(公益慈善管理)专业,加快建立完备的公益慈善管理专业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做实公益慈善政策、文化、捐赠等方面的教学、培训与研究工作,提升公益慈善人员公益传播、项目营销、投融资、管理等专业能力。
需要强调的是,深入理解对第三次分配的重视,关键在于把握好“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中“协调配套”的意蕴。第一,重视第三次分配,并非忽视初次分配、再分配的作用,而是要强化第三次分配的有益补充作用。将收入、财富的“蛋糕”做大,市场调节起决定性作用,价格杠杆引导着劳动力、资本等要素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着居民工资和财产性收入的多寡,提升了经济效率。再分配具有强制性,在实现收入分配公平上发挥主导作用。第三次分配,其推动力量主要是道德、文化因素,是自愿而非强制的,且道德提升、公益慈善文化发达是缓慢的渐进过程,这决定了第三次分配在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上只能作为初次分配、再分配的有益补充。第三次分配,有助于克服由市场调节主导、强调效率原则的初次分配存在的弊端,补足由政府调节主导、强调公平原则的再分配存在的短板。将第三次分配纳入分配基础性制度安排,恰是为了激发第三次分配的活力,释放第三次分配的动能,以助力加强市场经济道德规范建设,加快完善资本利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等政府调节手段,实现市场、政府、社会协同发力。第二,重视第三次分配,并非要第三次分配孤立地发挥作用,也需要初次分配、再分配的协同配合。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道德规范,包括诚实守信、履行契约、公正制度等,市场经济秩序是依靠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来维持的,市场经济道德规范是长期进化的产物。由此,完善市场经济、强化市场调节的过程也是提升市场经济道德规范的过程,这可为第三次分配作用的发挥夯实道德和价值观基础。此外,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所需的资本利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税收手段,本身也是政府调节、再分配完善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政府健全完善了资本利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税收手段的基础上,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才会得以充分发挥。
(作者耿中元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导,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金融创新与普惠金融研究中心”、浙江省“八八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