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下达2021年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奖励资金
我市因财政管理工作成绩突出获奖励1亿元
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韦静)记者近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广西通报表扬和激励奖励2021年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成绩突出地区,激励各市县担当实干、创先争优。其中,南宁市因财政管理工作成绩突出获1亿元资金奖励。
近日,自治区财政印发《关于给予2021年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成绩突出地区通报表扬和激励奖励的通知》,对2020年度财源培植积极主动、财政收入结构优化、财政自给率提高明显、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国库库款管理科学、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有效等财政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南宁市等4个设区市本级和15个县(市)给予了全区通报表扬和激励奖励。其中,南宁市获得1亿元资金,由该市统筹用于疫情防控、“三保”支出、重点支持工业等产业发展,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励。
自治区财政还将在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方面给予这批获通报表扬和激励奖励的市县倾斜支持,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务院督查激励地方名单或先进典型名单评选。对纳入国务院激励名单的市县,自治区财政根据中央下达奖励资金情况和自治区本级财力,再给予资金奖励。
广西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引导市县形成强化管理、重视质量、提高效益、担当作为、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推进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