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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和明任来宾市代市长 (3) |
2021年08月10日 12:05 来源:微观来宾 编辑:潘晓明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雷应敏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30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雷应敏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廖和明为来宾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1年7月30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和明代理市长职务。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1年7月30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丘兆文的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局长职务; 龙杏华的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智为来宾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朗忠彬为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周祖流为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廷新为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二) 免去: 蓝峻松的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唐梦梅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余涛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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