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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停放新规实施,记者在南宁走访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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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停放新规实施,记者在南宁走访发现——

有教训的小区多有整改

老旧小区情况不容乐观

[编者按]

由应急管理部公布,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28米以上)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近日,广西消防按照新规开出首张罚单。目前电动车停放管理现状如何?有序规范停放还存在什么样的难题?新规将产生什么影响?南国早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南宁市绿园小区的电梯内加装了“金属凳”,防止电动车进入。

7月中旬以来,南国早报记者走访了南宁多个住宅小区,调查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情况。这些小区中,有曾发生过电动车火灾的,有高层住宅、老旧小区、廉租房等,记者发现,各小区的硬件设置、住户构成、管理方式差别较大,电动车的停放秩序也是参差不齐。

发生过事故的小区严管违停

一些发生过电动车火灾的小区,都不同程度地对电动车停放加强了管理,有的立竿见影,但有的收效甚微。

走访1:电梯轿厢安装“金属凳”

事件回放:2019年7月14日,在南宁市长堽路绿园小区,一对夫妇将电动自行车推上24楼电梯间充电。其间,车辆发生自燃,两辆电动车烧得只剩下车架。而在事发前,邻居和物管人员曾对当事人多次劝阻无果。事实上,早在当年3月,该小区的电动车车棚就由于车辆停放密度超标,充电桩无自动断电功能等原因引发大火,导致226辆电动自行车损毁,还殃及周边的15辆轿车。

记者回访:日前,记者来到绿园小区随机“扫楼”,看到每个电梯轿厢都装上了一个“金属凳”,未发现电梯间里有电动车进入。多名业主表示,“金属凳”是前年发生自燃事故后安装的,意在阻止电动车进入,大家都很支持此项举措。

此外,记者看到发生事故的电动车车棚已被改造成小车车棚。数百辆电动车停在负一楼停车场外半露天的位置,该位置距离各单元电梯一两百米。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放置了针对电动车的路障。不过,记者还是看到一辆电动车停在了地下停车场内“进出通道严禁停放电动车”的告示旁边。一名保安说,这是个别人趁着小车升降杆升起,骑着电动车溜进去。

走访2:巡查剪“飞线”严防违规

事件回放:2020年4月21日,南宁市高坡岭路红星小区,一住户违规在楼下杂物房内给电动车充电,车子自燃引发火灾。当时,记者调查发现,该小区有“飞线充电”的现象。

记者回访:近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火灾后的杂物房已换了新门,墙面刷白,数十米外是电动车充电棚,电动车有序停放在线内。物业管理人员表示,火灾发生后,他们接手管理小区,剪了几次“飞线”,社区、消防也经常巡查,管得比较严,“这里是单位房,邻里关系比较和睦,因此,业主也不好意思违规。”

多名业主表示,火灾发生后,大家都比较自觉遵守规定,加上每个单元楼的门比较窄,且有回弹功能,需要一手刷卡,一手拉门才能打开,一个人是不可能把电动车推进电梯间的。因此,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情况已大为减少。

走访3:仍有人图方便违规停放

事件回放:今年5月11日深夜,在南宁市金阳路汇东星世界小区,一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非电动车位时自燃,殃久旁边两辆电动车和一辆小车。

记者回访:近日,记者在该小区发现,业主都自觉遵守规定,不将电动车推上楼。但是,在地下停车场的9栋和10栋区,有数十辆电动车停在小车车位或电梯间出入口。在该区域,随处可见“严禁在车位旁停放电动车”“禁止电动车占用私家车位”“出入口禁停电动车”的警告,但显然无济于事。多名在此处停放电动车的业主称,设在8栋的集中停车充电点太远了,因此看到未售出的小车车位,就在此停放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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