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广西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原标题:

全区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积极回应群众对政法工作新要求新期待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王春楠

近日,北海海事法院海事庭法官前往广西海洋投资集团走访调研,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并就如何更好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提出建议,为企业精准“把脉”。

这样的“订单式”法律服务,在全区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已成为常态化。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全区法院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具体问题,完善服务群众体制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对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让群众切身感受教育整顿的新成效、政法队伍的新变化。

坚持开门纳谏

主动上门服务

全区法院坚持开门纳谏,进行队伍教育整顿,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主动倾听群众呼声,真正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愿,进一步改进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

重在解决问题,贵在取得实效。

陆川县法院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要求,共走访企业14家,召开座谈会12次,帮助企业解答各类法律问题15个,提出司法建议1条,征集到企业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5条。依法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政策,为困难企业节约诉讼费逾25万元。

北海海事法院法官到广西海洋投资集团走访调研期间,就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交流解答,详细讲解了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并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今年以来,该庭共审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82件,涉案标的金额2.84亿元,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院妇联齐发力,提质赋能“领头雁”。

7月26日,在桂林市临桂区妇联主办的农村妇女“领头雁”专项培训班上,临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彬讲解了妇女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据了解,今年以来,临桂法院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多次到田间地头开设普法课堂;建立司法审判与妇联维权有效衔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坚持司法为民

办案更接地气

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审判工作更接地气,普法工作更贴民意。

近日,北流市法院附城法庭法官庞庆梅和同事,带着法徽把庭审搬进北流市民乐镇新旺村,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涉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纠纷案件。

原告黄某、曾某均为新旺村村民。2020年,他们的部分土地被征收,且政府已发放补偿款,两原告认为村委未按实际征地面积发放补偿款,遂发生纠纷,将村委告上法庭。庞庆梅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村土地且双方均为该村村民,在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后,决定将法庭搬进当事人所在村委进行审理。

在法官的主持下,庭审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护、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案件情况,法庭宣布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就农村土地、婚姻家庭、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法治宣传,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7月21日,阳朔县法院执行局组织十余名干警来到白沙镇白面底村被执行人吴某的家中,对其饲养的一头活牛进行执行。之前,朱继某、朱韵某、朱名某等人与吴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因吴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关押且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以终本方式结案。

今年7月初,申请人朱继某向法院反映,称吴某已回到家中,且家中有两头活牛,可以作为执行财产出售还款。随后,执行局法官将吴某传唤至法院了解情况。吴某辩称牛是其生产工具,且并非是他名下财产。执行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暂不扣押活牛。几日后,朱继某向法官反映吴某在集市上卖牛,有转移财产嫌疑。获悉消息后,执行局立即出动,当场扣押一头活牛,并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坚持“就地化解”

促进基层治理

“张某,你是否同意与被告姚某和好?”“我同意和好,愿意等他刑满释放后回归家庭。”近日,钟山县法院的法官前往柳城监狱,顺利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据了解,钟山县清塘镇的妇女张某,与姚某系夫妻关系。2017年11月,姚某因运输毒品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张某便起诉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今年7月22日,钟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在调解阶段,姚某陈述其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减刑材料已上交,获批后将有一年半的减刑,认为夫妻离婚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希望妻子张某能够给自己一个机会。法官充分了解双方意愿后,再次劝说双方。张某认真考虑后原谅了丈夫,撤回离婚诉讼。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7月27日,贺州市八步区法院干警通过“一村一法官”平台,深入信都镇、仁义镇、铺门镇各联系的乡村开展“走基层、排矛盾、解纠纷、促和谐”活动。法官在收到村委反馈仁义镇有一对兄弟发生争执土地矛盾,立即前往处理纠纷。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耐心调解,两兄弟终于握手言和。

责任在肩上,群众在心头。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全区法院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始终接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用一桩桩实事,让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