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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广西城管可对噪声污染违法停车等开罚单

2021年08月08日 08:16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郭燕群 编辑:潘晓明

8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实施。

条例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行了界定,其中,属于住建、环保、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管理的执法权,可以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这意味着,今后,城管可对噪声污染、燃放烟花爆竹、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停车等行为开出罚单。

  ▲有市民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南国早报记者 邹财麟摄

避免多头执法

城管部门依法集中行使6大行政处罚权

之前,虽然广西部分城市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开展了探索创新,比如,城管可以对违法停车、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开展执法。但是,各地对此的职责划定范围不一,自治区层面也没有法律法规予以明晰。为解决职责边界不清、体制不顺等造成的多头执法等问题,结合广西实际,条例明确了今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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