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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文艺评论,让好作品“火”起来

近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把社会效益、社会价值放在首位,不唯流量是从,不能用简单的商业标准取代艺术标准;抵制阿谀奉承、庸俗吹捧的评论,反对刷分控评等不良现象。(8月2日 新华社)

文艺评论是文艺事业不可或缺的部分,文艺作品的健康和繁荣更离不开评论的引导。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意见》,不仅是对文艺评论阵地的有效规范,更是对提高文艺作品质量的综合保障。无论从优化供需市场,还是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上看,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事实上,该《意见》的出台并非管理者“拍拍脑袋”的临时起意,而是基于当下文艺市场略显病态的深刻考量。所谓病态,大抵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本干扰市场,部分力量通过收买水军、组织刷分控评等方式,直接影响作品在各大平台的评分。二是粉丝为爱发电,面对“爱豆”出演的作品,往往主观喜好大于客观评价。特别是自带大流量的明星,更能在舆论上影响作品的口碑和走向。这也正是很多文艺作品,热衷于选择流量明星的原因。

在一定程度上,适当的宣发和引导也可以理解,毕竟评价是主观的,但唯流量是从、刷分控评等扰乱市场的行为,则违背了文艺作品作为精神食粮的初衷。好的作品也需要生存空间,如果仅因为没有资本和流量的支撑,就要被“劣币”驱逐,那必然是文艺事业的巨大损失。反之,劣质产品一旦被虚假的繁荣捧起来,便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青年一代的价值构建,这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则国兴,文化强则国强。文艺作品作为传播文化的重要载体,管控其质量也是确保文化输出的关键一招。评论队伍是舆论引导的先锋力量,如何把政治性、艺术性、社会反映、市场认可统一起来,让更多既能传播知识又富有人文关怀的优秀作品呈现在观众眼前,恰恰也是评论工作者的使命和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市场并不是缺失优质的产品,而是好的产品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推介,才会造成瓦釜雷鸣的错觉。史诗级巨作《觉醒年代》,在没有流量明星的基础上,通过观众口口相传,一步步突破重围,成为口碑爆棚的佳作,也从侧面反映了作品本身的优劣对其成为“爆款”的真正意义和价值。

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是时代的伤痛、人民的损失。加强文艺评论工作,是对稍微走偏市场的纠正,这种纠正是恰当合理的,是及时止损。唯有如此,才能让更多好作品“火”起来,让群众的精神食粮更干净更健康更有力量。(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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