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评选表彰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全文如下:
2007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举办了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树立文明和谐新风尚,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有力促进了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经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今年评选表彰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聚焦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为奋进新时代、共筑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二、主办单位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三、奖项设立
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类。每类表彰10名左右,5类共表彰50—60名。未当选全国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实施步骤
1.发动群众推荐。3月下旬,主办单位成立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简称“全国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军队系统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各地和军队系统及时宣传公告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畅通本地区本系统参与渠道,引导群众广泛推荐候选人。
2.组织遴选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委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在本地区本系统层层推荐的基础上,严格标准,优中选优,提出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媒体公示、征求意见后,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委领导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审签,于5月20日前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每类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总数不超过10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类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总数不超过5人。
3.集中宣传公示。6月,全国活动组委会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展示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4.组织投票评选。6月,组织“万名公众代表”投票。7月,组织全国活动评委会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提出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报中央文明委审定。
5.进行隆重表彰。9月,作出表彰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召开座谈会,举行颁奖仪式。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2.严谨有序评选。要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3.重在宣传学习。要把宣传工作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各环节,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运用短视频、报告文学、公益广告等形式,打造书报刊屏端全链条传播体系,大力弘扬全国道德模范崇高精神。
4.关爱道德模范。要持之以恒地关心关爱道德模范,认真落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暂行)》,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资助,树立德者受尊、好人好报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