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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两名男子竟然在南宁一小区内自产自销大麻

  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4日上午,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对被告人黄某萍贩卖毒品案等五起案件依法进行公开集中宣判,六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参与宣判的五起案件涉及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罪名,青秀区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萍等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判处人民币四万元至四千元不等的罚金。  

  案件一:两人在南宁某粉店门口交易毒品被抓

  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20日19点左右,何某巽电话联系被告人钟某约好要向其购买海洛因,随后何某巽通过手机微信转账给钟某。

  次日0点左右,被告人钟某开一辆电动自行车来到南宁市青秀区某粉店门前与何某巽见面,钟某将六支注射器和一小包海洛因疑似物交给何某巽后,2人被当场抓获。

  公安机关当场在被告人钟某身上搜出蓝色华为手机一台,从钟某的电动车内搜出蓝色方形印章一枚;从何某巽处搜出用白色餐纸包裹的毒品疑似物一小包以及一次性注射器6支。经检验,从送检的检材中检出海洛因。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贩卖毒品给他人,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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