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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值逾2.6亿元!跨境电商走私大案宣判 9人获刑 (2)

2021年06月18日 08:44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编辑:王飞

受差额税率的驱使,走私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将境外普通货物或者快件,伪报成申报税率更低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采用违法违规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境跨境电商货物,达到其偷逃应缴税款的目的。这种行为严重冲击我国正常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扰乱跨境电商平台的良性竞争,不利于国家对跨境电商产业监管,该案的成功侦办对维护良好的商业环境,规范行业运行规则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缉私民警提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采取伪报、低报等违法违规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违反海关管理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在20万以上不满100万元的,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偷逃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款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员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偷逃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款在500万元以上的,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员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处以偷逃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郑芳 通讯员 阎博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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