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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当在城市规划中居于核心位置

  日前,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新建住宅小区至少要配建一块非标准足球场地,同时引导建设群众身边的中小型健身场地设施,重点支持小型、多样化的球类场地、户外运动设施和健身步道、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冰雪运动场地、多功能运动场(健身广场)等项目建设。“措施”出台,是大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可以推进我们对如何健全城市功能、让城市建设规划更好地服务人们生活等问题的思考。

  城市是人类社会的自然产物,由人的聚集而发展繁荣,也因此不断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用40多年时间完成了西方国家数百年的工业化进程,时间和节奏上的紧迫,导致城市规划建设的重心始终定位在生产效率上,城市人口快速膨胀、空间不断扩张、功能日益增多。这一趋势,让居住在钢筋水泥森林中的人们总会产生一种疏离感和压迫感。这样的城市,迫于发展目标,在以人为主体之外,不免要适应资本流动的需要,使得城市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一个樊篱。随着城镇化不断拓展和深入,解决城市宜居性与非宜居性矛盾,成为城市规划、建设与发展的最重要课题。

  美国作家爱德华·格莱泽在《城市的胜利》中写道,城市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和最美好的希望。事实也的确如此,城市的腾飞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更是很多人怀揣梦想致力于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载体。不过,尽管我们选择“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将宜居性放入城市发展的目标之中,但总难以避免在实用主义思维笼罩下,对城市进行搭积木做拼图的外科手术式改造的冲动。换句话说,我们不断创造好的建筑、好的设施、好的街道,但这并不等于好的城市。

  花费巨资建设地标式的广场、公园、展馆或者体育中心,但城市居民身边的相应公共设施始终不足,广场舞大妈与年轻人争抢球场的新闻屡见不鲜;城区功能规划过于单一,居住、生产、消费场地相距甚远,大城市的通勤问题严重抬高了生产生活成本,同时促生很多社会矛盾;宜居标准单一,在追求精神和情感满足的方向上仍然套用工业时代的批量生产方式……求大求全、千城一面、多头管理,割裂的不仅是人们的工作与生活,还让城市自己的历史和未来缺少联系、文化的传承与建构失去坐标。

  “人们为了活着聚集于城市,为了活得更好居留于城市”。在城市发展规划中,“人”应当始终处于最核心的位置:以满足“人”的需求作为出发点,以“人”的生活更美好作为发展目标,以“人”成为城市规划参与主体作为改革方向。一座城市好不好、是否宜居,要依靠居住者的感受来评判,这些居住者不仅包括精英名流、中产阶级,还应当有鳏寡孤独等社会弱势群体,因为宜居不仅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同样也是一个具有包容意味和人文情怀的词汇。

  (作者:赵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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