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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53万余元,包庇纵容黑社会!玉林一公安局原副局长受审 (2)

2021年06月06日 08:30 来源:陆川县法院 编辑:韦幸文

  ▲博白县纪委组织30名干部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善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善国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善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黄善国进行了最后陈述。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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