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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原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原副县长先后落马 (2)

2021年06月02日 22:11 来源:广西头条NEWS 编辑:韦幸文

  受贿750万元,韦萧强一审获刑十年六个月

  据河池中院消息,2021年5月28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对大化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韦萧强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图为宣判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8年,被告人韦萧强利用其担任大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大化县委副书记、大化县人民政府县长以及河池市农业农村局调研员的职务便利,为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以及干部岗位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黄某某等人给予的人民币共750万元。韦萧强到案后,向河池市监察委员会退缴赃款497万元。

  ▲图为韦萧强在法庭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萧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7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韦萧强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韦萧强退出大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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