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周珂 通讯员 傅大富)5月13日,自治区高级法院与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合签署《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联动机制框架协议》,着力提升司法治理效能,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协议明确各方将建立沟通会商、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机制,共同处理漓江流域环境保护相关问题,通报漓江流域环境保护审判执行工作及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追诉、证据、环境专业问题上的多向咨询机制,探索和完善流域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程序衔接及审理裁判规则;共同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根据生态修复的类型和规律,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加强诉源治理合作,建立漓江流域常见高发生态环境资源纠纷风险研判和预警机制,打造漓江流域环境工作投诉处理平台,建立矛盾多元化解协作机制。
根据协议,各方还将加强队伍建设和联合宣传协作,遴选具有丰富生态环境保护经验的理论和实务专家列入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定期开展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通报和展示漓江流域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运行情况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