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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业主以未装修入住为由拒交水费 遭前物业起诉 (3)

2021年03月10日 10:43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作者:王斯 编辑:陈丽婕

进展:

业主收集到新证据,已提出再审申请

为了证明自己房屋确实空置,今年2月20日,梁先生向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供电局申请调取了涉案房屋的电费清单。清单显示,截止2014年7月1日,该房表计电量为0,也就是没有任何用电。梁先生说,房子如果已入住使用,不可能只用水不用电,也就证明当时该房屋没有装修和入住使用,不可能产生代收水费。

▲梁先生提供的电费清单显示,涉案房屋电费在2014年7月前均为0。受访者供图

梁先生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3月8日,他向南宁市中院递交了再审申请书。但该院让他向南宁市兴宁区法院递交,他准备向兴宁区法院再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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