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3月2日电(记者吴涛)在2日举行的广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张英奇说,根据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东“三旧”改造新规,在有权机关对一些“三旧”改造涉及土地征收事项作出决定后,对违法违规阻挠、拒不交出土地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新出台的《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三旧”改造用地审批中的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和征收审批、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审批、“三地”(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及其他用地办理转用和征收审批等3种情况,在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作出土地征收事项决定后,有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规章可以让一些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不再对‘三旧’改造的合规性、长期性抱有疑虑,安心推动改造。可申请强制执行,为推动解决拆迁矛盾纠纷提供了有效途径。”张英奇说。
据张英奇介绍,2008年至2020年底,广东已完成“三旧”改造56.12万亩,节约土地22.77万亩。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95万亿元。通过改造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4607个,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腾出了用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