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委托给中介公司经营出租,没想到中介收取租客房租后,未将租金转给房东就失联。2月22日,南宁多名房东及租客投诉,称这是近期他们与南宁粤蜀致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托管、租赁合同后发生的糟心事。
房东:
将房屋托管给中介经营
中介未上交租金便失联
梁女士在南宁协和时代广场等地共有两套出租房,去年,她将房屋出租信息挂在58同城网站。之后,一名自称是房产中介——南宁粤蜀致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蜀致星公司”)的职工,希望她把出租的房屋全权委托给公司经营,托管期为三年。其间,公司负责房屋出租、租金代收、租客管理等,租金价格为1800元/月。
如果梁女士同意签订托管合同,她首期租金将与公司的托管管理费冲抵,冲抵完毕后,梁女士次月起可收公司转付的租金。
考虑到没太多时间打理租房事宜,梁女士便于2020年12月13日同该公司签订房屋托管合同,收到其1800元保证金。
▲粤蜀致星公司与屋主签的托管合同。
不久,梁女士的房子被该公司租出去,但公司收取租客的租金却分文未转给她,至今已拖欠5400元。1月下旬,梁女士去该公司办公地核实,发现大门紧闭,空无一人,有关人员无法联系。
▲公司大门紧闭。
走访:
多数租客已付一年房租
上百名受害者蒙受损失
2月22日下午5时许,记者到达该公司核实发现,紧闭的大门张贴有一张落款为粤蜀致星公司的通知,称受疫情影响,公司决定于2021年1月16日放假至2月18日,而通知上公示的黄主管电话却已停机。
▲门口张贴的主管电话已停机,受害人登记信息联合维权。
受害的租户担心上当受骗,自发组建维权群。初步统计,目前加群维权的房东和租户已有170余人,多数租户一次性支付中介一年的房租,房东却未收到租金。
▲粤蜀致星公司与租客签的租赁合同。
租户之一张女士称,公司告知她如果一次性交一年房租,即“押一付九”,便可减免三个月房租。为省钱,她同意这一付款方案,并签订电子租赁合同,外加服务费共支付对方18565元。近期她才接到房东通知,得知中介疑似跑路,支付的租金最后没有进到房东账户。跟其他租户一样,她也担心被赶出出租屋。
进展:
涉嫌违规被通报批评
将移交职能部门查处
据爱企查显示,粤蜀致星公司成立于去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秦玲。2月1日,因无法通过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取得联系,该公司被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月3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批评一批存在违规行为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其中指出,粤蜀致星公司存在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方式等涉嫌违规经营行为。
▲南宁住建曾于2月3日通过官微通报批评一批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其中包括粤蜀致星公司。
目前,不少房东和租客已报警处理,并逐一上报至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月23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已就粤蜀致星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约谈,责令其整改,并将有关违规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建议房东和租客同时走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部门:
正在起草相关办法
加强租赁资金监管
梁女士称,她已报警,不过,警方称是经济合同纠纷,达不到立案条件。她认为,有关部门应联合干预、执法,防止不法团队再次更换马甲成立一个新公司继续骗人。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介绍,为防止出现类似情况,目前部门正着手起草有关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办法,加强租赁资金监管。其中,一些通过委托经营、转租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业务前,应在银行开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在报送开业信息时提供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比如,承租人向住房租赁企业支付租金周期超过3个月的,租金、押金及利用住房租金贷款获得的资金应存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存入监管账户的租金按月划转给住房租赁企业使用,防止出现携资金跑路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