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 首页栏目 > 滚动新闻 > 正文

2月将至,除了迎新春,你还需关注这些新变化!

2021年01月31日 11: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韦幸文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月31日电 转眼间,2021年的第一个月即将过完!进入2月,人们除了将迎来传统新春佳节,还有一大批新的政策法规也将实施。一起看看哪些关系到你的日常生活!

  1月28日,旅客在深圳东站候车大厅候车。当日,2021年中国春运拉开帷幕。 中新社记者 陈文 摄

  春节长假将开启,假期继续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春节放假安排为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交通运输部此前表示,今年春节,全国收费公路将继续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具体免费时段从2月11日0时至17日24时,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

  但交通运输部也呼吁,春节假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如需要出行,一定要做好疫情防控,合理规划出行路线,提前了解相关的信息,确保路途平安。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施行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政府督查可以采取开展检查、访谈、暗访;通过信函、电话、媒体等渠道收集线索;开展“互联网+督查”等方式。

  《条例》还提出,政府督查工作应当严格执行督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督查范围、变更督查对象和内容,不得干预督查对象的正常工作,严禁重复督查、多头督查、越权督查。

  此外,督查对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阻碍督查工作,不得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对督查人员或者提供线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陷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下一页
第 [1] [2] [3] [4]  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