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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市民把政府及交警告上法庭(组图) |
2021年01月21日 22:00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潘晓明 |
骑绿牌电驴未戴头盔被罚20元,南宁一市民把政府及交警告上法庭 70岁的雷大爷骑绿牌电动自行车外出,因未戴头盔被交警处罚20元。雷大爷不服,他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规定骑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南宁的地方性法规与此相冲突,应遵循上位法。在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雷大爷将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及南宁市兴宁区政府一起告上法院。1月21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雷大爷骑电动自行车出门坚持选择不戴头盔。 事件:男子骑超标电驴未戴头盔被罚 雷大爷告诉记者,2020年9月4日,他骑着绿牌电动车在南宁市民权路上等红绿灯,交警问他为何不戴头盔,他说不喜欢戴,他认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骑电动自行车不需要戴头盔,他可以选择不戴。 因为他骑超标电动车未戴头盔,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以他违反了《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驾驶本条例施行前已注册登记取得号牌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该条例第43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者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处二十元罚款”规定,对雷大爷处以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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