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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爱国卫生条例二审 将反对餐饮浪费等纳入立法

广西爱国卫生条例二审,将反对餐饮浪费、心理健康等纳入立法

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为民服务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彭媛媛)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与一审稿相比,本次条例草案有不少新增内容,其中将绿色环保出行、健康饮食习惯、反对餐饮浪费、心理健康等纳入本次立法范畴。

在草案审议过程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立法专家顾问提出,应当细化和完善公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和树立良好饮食风尚的内容,法制委员会研究后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是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目标。草案应当对生活方式、饮食习惯、心理健康等方面给予补充。

为此,草案新增关于践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规定,规定公民应当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优先购买使用环保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并鼓励政府采取措施逐步限制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新增关于健康饮食习惯的规定,规定公民应当树立全面、均衡、适量、科学的饮食习惯,戒烟限酒,推行分餐,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新增关于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借鉴河北省立法,明确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家庭和公民在反对餐饮浪费方面的要求。即拟规定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单位食堂建立按需供餐、用餐预订制度,按照用餐人数采购,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巡视检查,对浪费行为及时纠正等。

新增关于心理健康的规定,从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健全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和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对促进公民心理健康做出规定,引导公民客观认识和科学应对突发事件、不编造和散布谣言。

同时,依照有关上位法要求,倡导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沟通交流、公民通过学习运用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适调方法,化解矛盾、疏导情绪,避免产生心理行为问题。

(作者: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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